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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申請墓基 (土葬)

(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二)應備資料:1、身份證及印章。
  • 2、亡者死亡證明。
  • 3、亡者除戶謄本。
  • 4、土葬日子、時間。
  • (三)申辦流程:1、民眾至東北公墓選位。
  • 2、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請亡者除戶戶籍謄本。
  • 3、民眾備妥申請文件(位置編號、除戶戶籍謄本、起掘證明或死亡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4、返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5、經辦人員核對資料。
  • 6、核對無誤後開立繳費單後發使用證明書。
  • 7、民眾至東勢鄉農會繳費。
  • 8、申請位置手續完畢。

墓基續約

(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二)應備資料:身份證及印章。
(辦理人與原墓基申請人不同者,須另附戶籍資料)。
  • (三)申辦流程:1、公所開繳款書。
  • 2、東勢鄉農會繳費。
  • (四)有關費用:1、本鄉鄉民一年:5,000元。
  • 2、落葉歸根鄉民一年:10,000元。
  • 3、外鄉鄉民一年:20,000元。

起掘申請

(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二)應備資料:1、身份證及印章。
  • 2、亡者除戶謄本。
  • 3、傳統公墓需檢附墳墓全景及墓碑照片起掘前、中、後各一張。
  • 4、起掘日期。

塔位(含臨時塔位)申請

(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二)應備資料:1、身份證及印章。
  • 2、亡者死亡證明。
  • 3、亡者除戶謄本。
  • 4、進(寄)塔日子、時間。
  • 5、其他(如戶籍謄本、低收證明)。
  • (三)其它須檢附資料:1、骨灰進堂者:火化證明。
  • 2、本鄉傳統公墓、私有土地拾骸起事進堂者:起掘地點現況照片,墳墓全景及墓碑起掘照片前、中、後各一張。
  • 3、骨骸由其他鄉鎮遷出拾骸進堂者:遷出地之殯葬管理單位開立之拾骸或遷出證明。
  • (四)申辦流程:1、至納骨堂確認位置編號並開立塔位號碼單。
  • 2、準備往生者除戶戶籍謄本、死亡(火化、起掘、遷出)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相關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
  • 3、檢附上開資料至本鄉立殯葬宗教管理所開立繳款書並至東勢鄉農會繳款,三個月內完成晉塔。
(五)有關費用:若東北公墓無合適塔位存放,由本所提供臨時塔位暫厝,暫厝之塔位不收費用,於東北公墓納骨堂有空位或東勢鄉四美生命紀念館啟用時,依安置之正式塔位及收費標準徵收費用。

遷出申請

(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二)應備資料:1、身份證及印章。
  • 2、亡者除戶謄本。
  • 3、遷出日期。

神主牌申請

(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二)應備資料:1、身份證及印章。
  • 2、進塔日子、時間。
  • 3、神主牌填【亡者姓名】需亡者除戶謄本、神主牌填【歷代祖先】需切結書。
  • (三)申辦流程:1、至公墓確認位置編號並開立塔位號碼單。
  • 2、準備往生者除戶戶籍謄本、遷出證明書(原安奉地)、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相關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
  • 3、檢附上開資料至本鄉立殯葬宗教管理所開立繳款書並至東勢鄉農會繳款,三個月內完成晉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