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地點:東勢鄉公所殯宗所。
- (二)應備資料:1、身份證及印章。
- 2、亡者死亡證明。
- 3、亡者除戶謄本。
- 4、進(寄)塔日子、時間。
- 5、其他(如戶籍謄本、低收證明)。
- (三)其它須檢附資料:1、骨灰進堂者:火化證明。
- 2、本鄉傳統公墓、私有土地拾骸起事進堂者:起掘地點現況照片,墳墓全景及墓碑起掘照片前、中、後各一張。
- 3、骨骸由其他鄉鎮遷出拾骸進堂者:遷出地之殯葬管理單位開立之拾骸或遷出證明。
- (四)申辦流程:1、至納骨堂確認位置編號並開立塔位號碼單。
- 2、準備往生者除戶戶籍謄本、死亡(火化、起掘、遷出)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相關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
- 3、檢附上開資料至本鄉立殯葬宗教管理所開立繳款書並至東勢鄉農會繳款,三個月內完成晉塔。
(五)有關費用:若東北公墓無合適塔位存放,由本所提供臨時塔位暫厝,暫厝之塔位不收費用,於東北公墓納骨堂有空位或東勢鄉四美生命紀念館啟用時,依安置之正式塔位及收費標準徵收費用。